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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色市公安局关于百色市政协四届七次会议第129号提案的答复

    2021-08-16 11:15     来源:百色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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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某青委员:

    您好!感谢对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国省道干线公路路产路权的建议》由百色市政协委员会交由我局、交通运输局、百色公路发展中心、市自然资源局分别办理。关于强化组织领导、健全保护路产路权保障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社会力量爱路护路意识;整合部门资源、构建城乡同治的执法环境;抓好队伍建设、提高路政管理执法水平;加强科技引领、打造路政执法信息化公路等四个建议经讨论研究,现作答复如下。

        一、你提出四个方面的建议其根本是法定职能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条: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公路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工作;但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对国道、省道的管理、监督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即包括路产路权的管理问题,法定由政府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根据中共百色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百色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百编〔2020〕63号)规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代表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市辖区范围内普通公路(国省道干线公路、农村公路路政……即规范了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职能,规定路产路权的管理执法权限是当地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负责。因此,不论是健全保护路产路权保障机制,还是宣传爱路护路意识、构建城乡同治的执法环境、提高路政管理执法水平、路政执法信息化公路等问题,包括建立国省道干线路政案件统一报警平台归结到底是交通运输部门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职责范畴。至于成立路产路权领导小组事宜,应当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决定;或者是依法定职能机构提出组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联合组成联席会议的形式,报经当地人民政府同意,程序才合法。否则,不合法。我们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从未间断地依法开展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业务,即与路产路权有关联的道路存在安全隐患的业务,并向整改责任单位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抄报当地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监督落实整改到位。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一是将督促我市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路面巡查或者路面执法过程中,一经发现涉及路产路权存在的问题,立即收集有关证据,抄告职能部门处理。二是在法定职责范围内,我们公安机关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涉及路产路权相关工作。三是联合相关职能单位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力度,促使人民群众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和遵守率,促使公民敬畏法律、遵守法律,才能确保我市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依照国发〔2012〕30号《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的规定,我们亦真诚希望政协委员关心、关注涉及千家万户的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代表广大人民群众向政府及有关职能单位积极建言献策,共同为创造百色市文明和谐、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出谋划策、作贡献。

    再次感谢您对百色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和帮助!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强力推进百色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不断提升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文明形象,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指正!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之处,恳请您再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百色市公安局

                                               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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