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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色市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01-21 10:20     来源:百色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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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百色市公安局办公室编制了《百色市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在广西百色市人民政府(www.baise.gov.cn)和广西百色市公安局(gaj.baise.gov.cn)网站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百色市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百色市右江区龙景东路市公安局办公楼,邮编:533000;电话:0776-282481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百色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健全政府信息全链条综合管理,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更加到位。正确执行关于主动公开的新规定,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推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重点政务信息,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2021年主动发布各类信息4500余条,其中通过广西百色市公安局网站及百色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901条,政务微博、微信发布各类工作动态信息3600余条,接受群众咨询628条。

        (二)政府信息申请公开更加规范。以完善内部制度为抓手,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为重点,修订完善《百色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办理流程进行细化,畅通受理渠道、精准规范答复意见,全面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办理质量。2021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按时办结。

        (三)政府信息综合管理更加有序。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新闻媒体为载体,推行“互联网+政务”,按照市政府网站集约化要求,组织开展政务新媒体账号专项梳理排查,规范全市公安新媒体矩阵建设,推进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融通、服务融通、应用融通,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功能。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对不予以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估审查。梳理定位政府信息在公开平台发布栏目,严抓发布前审核、发布后更新及文件有效性管理,不断提升政府信息综合管理水平。

    (四)平台建设情况。2021年,我局不断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一是加强市局互联网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第一时间发布重大政策和涉及民生方面的信息,切实为群众生活工作提供方便。通过“政策解读”栏目,公布了《百色市公安局关于印发百色市公安机关“十个办”便民利民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关于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的解读等 10 篇解读文章。二是以“百色公安”微博、“百色警事”微信公众号为牵动,建成覆盖市局、支队“双微”警务矩阵体系,及时有效发布信息,快速流转处置回应网上民意、回复网友咨询。三是做好网站管理规范维护网站正常运行,全年未发生网站不连通、安全、泄密事故、恶意篡改等安全事件。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认真执行审校制度,严格落实网站和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管理制度,加强政府信息规范化管理。二是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加强主动公开。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要求,制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严格落实公开前的审查工作。三是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制定了考核标准,不定期进行通报,计入所在责任部门年度绩效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30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5915

    行政强制

    254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53.7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缺乏开拓创新精神,个别部门、少数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意识相对较弱、主动公开意识还有待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待提升。我局门户网站为政务警务信息公开平台,功能性创新发展还不适应网民的浏览关注需要,关注度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缺乏统一标准规范,各部门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理解和把握存在偏差,规范性和严谨性需要加强,公开质量仍需进一步提升。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我们将主要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充实人员配备。同时加强学习培训和保密管理,实行定人、定责制度,对存在不及时更新公开政务信息内容的单位,采取责任倒查,追究责任等方式,努力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二)进一步理顺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继续加强由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牵头单位,各部门提供相关信息保障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制定标准化公开目录,严格监督问责,保证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规范。

    (三)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创新意识。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新警初任和在职培训,强化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能力和水平,落实各部门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努力解决好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力量薄弱、工作缺乏延续性等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我局未收取相关信息处理费用。


                                       百色市公安局

                                       2022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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