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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色市公安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01-20 17:10     来源:百色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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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百色市公安局办公室编制了《百色市公安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11日起至2019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在百色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baise.gov.cn)和广西百色公安局网站

    (gaj.baise.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百色市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百色市那毕龙景东路市公安局办公楼,邮编:533000;电话:0776-2824811)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百色市公安局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部署,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完善各项制度,突出难点热点问题,不断加大公开力度,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建章立制,夯实基础。百色市公安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的重要工作计划。调整了由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罗卫东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百色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办公室,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坚持把信息公开作为扩大信息宣传、推动公安工作、提高办事水平的重要渠道和窗口。通过建立规章制度,规范信息公开操作程序,建立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发布、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不断规范政务公开工作。

    二是把好源头,提高效率。紧紧围绕公安工作重点,提高发布信息的质量和实用性,缩短发布时间,狠抓信息质量,对发布的每一条信息,从文字、内容、时效上严格把关,逐一审查,时间注重“快”,内容突出“实”,实用性要求“精”,更加方便群众了解情况、反映问题、解决问题。同时,严格遵循“先审查、后发布,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加大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力度,确保做到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

    三是拓展渠道,丰富内涵。2019年,市公安局通过百色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及百色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762条,同时积极拓宽渠道,丰富载体,完善内容,不断深化警务信息公开活动。以网上公安机关为主渠道,紧密结合公安微博、微信等平台,突出实用性、互动性,广推各项公安便民措施,使广大网民能够更加便捷地查阅公安业务的办事流程。通过微博、微信发布各类工作动态信息5257条,对公安机关的各项工作进行直播报道,及时回应群众网上诉求、澄清虚假信息,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是考核激励,强化落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作为年度工作综合考评的一项内容,纳入全年绩效考核体系,同时实行月、季度通报制度,不断提升局属各单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得到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7

    -3

    11526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0

    -18

    114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37

    0

    4816

    行政强制

    13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业务部门片面强调公安工作的特殊性,公开政务主动性不强。二是创新工作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公开的信息形式单一,内容表述相对枯燥,尚缺乏更大的吸引力。三是协调运行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少数部门之前沟通联系不够,致部分应该公开的内容没有及时公开。

       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市公安局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业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教育培训、巡察整改、督促督办,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接受政府、媒体、群众监督,保障公民知情权,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2020年取得新的突破。

    (一)强化公开意识,坚持主动公开。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通过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等多种途径,把着力点放在社会关注、群众期待的重要事项上,依法将公安工作中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重大警务部署、法律法规,以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警务信息,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做到公开内容详实、广泛,并使内容与栏目相对应,扩大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

    (二)改进行政管理,依法行使职权。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活动,积极开展“放管服”改革,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出更多的便民利民新措施。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建设,拓展服务领域,优化内部协调运行机制,提高办事效率,树立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

    (三)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总结实践经验,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健全政务信息公开责任制,形成准确、及时、全面的履行政务公开责任的工作机制,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百色市公安局

     202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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